适当性管理办法|“适”说新语(一)实事求“适”

发布时间:

2023-03-10 17:28

编者按:2017年7月1日,作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要利器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施行,想必大家都想了解下,《办法》对于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都意味着什么?那小编就在这一篇实事求“适”中和大家说说。

 

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习主席指出,“更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

 

 

作为“新规”的《办法》,自发布以来就引起投资者们的广泛关注。

 

 

正如顾家爷叔所讲,在市场上,证券期货投资产品种类繁多,不仅专业性较强、法律关系复杂,而且风险收益特征也是千差万别。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由于专业投资知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合法权益易受侵害。

 

 

《办法》通过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明确了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的制度安排,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投资者遭受不适当的投资风险。这样看,《办法》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是适应我国投资者特征,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实际需要。

 

 

放眼境外,适当性管理是美国、欧盟、日本等成熟市场在长期的实践中,根据投资者保护的实际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一项制度,目前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和基础原则。

 

 

2008年在香港发生了“雷曼迷你债”风波。当时,很多缺乏专业风险识别能力的个人投资者因为经营机构的“不适当”销售行为买入了高风险的“雷曼迷你债券”,面临资金亏损的风险。

 

 

这场风波,使我们更明确地认识到,经营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评估投资者是否知晓投资风险,是否适合参与投资。这里提到的适当性评估安排旨在确认投资者是否适合参与某项产品或业务的投资。

一句话,投资还得讲究实事求“适”!

或许,投资者也都了解,近年来,在我们市场上推出融资融券、港股通、股票期权、债券等业务时都有关于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在此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则统一了之前各个市场、业务较为零散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更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也让我们市场上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坚固、完善。

 

 

具体来看,《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规定了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在后续短文中我们为投资者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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